吵架生气能导致猝死!
你信吗?
没想到居然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
上海一名男子把车停在弄堂门口,
路人认为车子影响出行
还挡住了消防通道,
于是上前劝阻,
结果两人就吵了起来。
最后男子还是挪了车,
但之后两人又因为车再吵一架。
不料几分钟后,
男子突然倒地身亡
……
这问题可就大了!
死者家属向“和男子发生争执的人”索赔
还索赔90万,
来看看上海法院是怎么判的吧~
冲动是魔*!
王某和荀某均为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某社区居民。年11月28日早晨,王某将车辆停放在该社区弄堂门口。考虑到弄堂为附近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且也是社区消防取水点,荀某遂上前劝阻,争吵也随之发生。
事后,王某将车辆挪走。当天上午8时40分左右,荀某路过王某家门口时,双方又因停车的事发生了口角。王某被路过的案外人*某劝回屋内。几分钟后,王某身体突发不适倒地,*某随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后王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10时45分死亡。经鉴定,王某直接死亡原因为猝死,促进死亡原因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气死人不偿命?
王某家属认为,荀某与王某争吵直接导致王某心脏病发作猝死,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方案多次协商未果。
日前,王某近亲属将荀某起诉至上海奉贤法院,要求荀某赔偿相关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等.7元。
法院是这样判的↓↓↓
上海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应对该男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王某生前患有心脏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从时间上看,被告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王某停车确实阻碍通行,被告劝阻发生口角,但时间很短,未肢体冲突,故无责。最终,上海奉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王某一方上诉。上海一中院认为,虽然鉴于王某本身的心脏病史,不排除其与荀某之间的口头争执可能成为心脏病发作的诱因条件。但考虑到王某不足四十岁,普通人难以预见与其发生口头争执可能导致其猝死的严重后果。
反观王某,其明知自身有心脏病史,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保持情绪稳定,但其因自身车辆停放问题与荀某争吵,情绪失控导致病发,自身存在过错。无法认定荀某对王某的死亡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对此,有网友表示:
原来吵架真的可以气死人!
如果这都要赔钱,
那诸葛亮可要倾家荡产了~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
公平公正!支持法院判决!
不要让遵纪守法的人寒心!
莫生气!
出门在外还是少生气
没有什么是一顿火锅不能解决的
不行就再加顿小笼!你说呢?
要学会做自己情绪的主人
学会利用积极的方法调整情绪
一辈子就这么长
还是活得洒脱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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