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金科博翠府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
近日,在广西南宁的某项目又发生了一起高处坠落的生产安全事故,且造成了1人死亡,目前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已被责令全区在建房屋市*工程立即停工整改。
按照相关规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3.2)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被称为高空作业,而在建筑行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所以建筑业也成为了一个高空事故频发的行业。
而且,高空事故一旦发生,造成的后果都是比较严重的,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危及生命。
不信的话,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事故案例:
未做好安全措施致工人高空坠亡
在连云港的厂房建设的钢结构工程中,工人王某负责在厂房东侧房顶排水沟处操控压瓦机将生产出的彩钢瓦输送至房顶,但未系挂高空作业钢丝绳,现场监管人员也未尽到提醒工人佩戴好安全帽等安全监管的义务。
在施工过程中,新生产出的彩钢瓦将前一张彩钢瓦向西顶去,位于房顶西侧的朱某被持续推进的彩钢瓦顶落地面,经抢救无效身亡!
工人从12米处坠落,当场死亡
在淮安的某项目上,工人李某在施工过程中脚打滑踩空,又因其未将安全带上的安全扣扣在钢梁上,不慎从钢结构架坠落至地面,安全帽摔在一旁,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最终安全员、项目经理等9人被追责!
从以上的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出,高空事故发生,一方面有安全意识淡薄,对高处作业安全风险认识不足的原因;另一方面则是,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用人单位也没有履行到监管、督促、检查的责任。
因此,在面对有可能发生事故的高空作业时,我们应该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具体预防、控制: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综合预防、控制:
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
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如果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以上就是关于预防控制高空事故的一些事项,大家记住了吗?希望工友们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施工才是最重要的。